[WIP]记一次宿舍盗窃的处理过程

背景

这学期开始,听闻宿舍有舍友丢失了上千的现金,并怀疑是同一宿舍的B所为。

再加之B平日里经常早上起来给别人上网课,影响我们休息,于是我们决定这一次不再容忍B的行为。

准备和收集证据

由于手头没有B盗窃的直接证据,说出去也没办法让人信服,因此我们打算安装监控获得B盗窃的直接证据。

由于市面上的监控都比较明显,容易被发现,故我打算自研监控设备。又考虑到如果设备被发现后,B可能会毁坏设备,所以视频应该实时传输到安全的地方。

拍摄视频使用小型的USB摄像头,摄像头通过USB2.0的线连接到用于进行视频压缩和传输的Nvidia TX2设备上,视频在这里进行压缩和处理后,通过加密的网络实时传输到位于学校另外一个地方的服务器上。每天晚上,这台服务器都会与我家中的一台服务器进行数据同步,确保数据有异地备份,保证数据安全。

摄像头研发完成后,我将摄像头安装在我的位置,对的是另外两个室友的位置,并得到过那两个室友的同意,确保视频所拍摄的内容不会侵犯B的个人空间。

获得初步证据

摄像头是2024年03月17日启用的,在2024年4月1日停止,总共14天。

经过对视频的初步审查,总共发现B的盗窃行为有5次,分别为2024年3月20日、24日、25日、26日、27日。窃取脏物有:现金、泡面、酒精棉片、面包等。

第一次与辅导员交涉

我们在3月27日就将B盗窃的事情告知了辅导员汪瑾斌,并表明我们有证据。在28日的时候,辅导员让我们每个人把可能的损失列一个清单交给他,并说他已经约了B的家长,将于下周一也就是4月1日到学校。

在3月31日晚,B的家长可能跟B透露了一点什么,B给我们宿舍损失最大的那位室友以及另外一个宿舍的一位同学(这个后面才得知)在微信上发了一个?,并在宿舍里面问,大致意思为:辅导员问我们寝室关系怎么样,是什么情况?。我们均表示不知情。

在4月1日早上,B的父母如约到了学校,我们上午10:50左右也到了现场,当时现场有:我们寝室的三个人、辅导员汪瑾斌、B的父母。出于习惯,我顺手打开了手机录音。

谈的相对比较顺利,B的家长也答应积极赔偿,辅导员汪瑾斌也答应调换寝室和按照学校规章制度进行处分,看到他们态度比较好,出于保护的目的,我们也答应在事情处理完成后,对这件事情保密,甚至我们当中的一个室友都为B想好了对外的理由,并且在签署协议时,我们也答应在赔偿金额只写2373元,剩下的800元使用现金赔偿,不留下文字证据。我们也在协议中要求按照学校的校纪校规对B进行处分。

协议的关键文本如下(甲方为B及其家长,乙方为我们宿舍3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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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赔偿内容
1. 甲方赔偿乙方现金损失人民币 2373 元。
2. 甲方赔偿乙方物品损失一箱牛奶、一箱泡面、一袋面包、一袋饼干。

二、赔偿方式、时间和权责
1. 现金损失在协议完成后 7 个工作日内由甲方代表一次性支付给乙方代表。
2. 物品损失在协议完成后 10 个工作日内由甲方代表支付给乙方代表。
3. 现金损失以转账的形式支付,物品损失以当面交付的形式支付。
4. 赔偿和本协议中其他条款处理到位并得到乙方认可后,乙方不得公开甲方责任人在本次事件中的姓名、相关监控录像等证据,并对此事不予追究。对于本协议签署之前流传出去的事情概要和监控录像片段,乙方尽可能限制其传播。

5. 相关赔偿证明以截图和照片形式交由三方留存。
6. 甲方不得在之后对乙方进行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行为:
a) 威胁乙方
b) 对乙方造成人身伤害或做出有造成人身伤害风险的事情。
c) 对乙方进行言语攻击、造谣、诽谤等。
d) 对乙方的正常生产生活造成不良影响。

三、违约责任
1. 如甲方未按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支付赔偿,乙方和担保人将保留采取进一步的措施的权利。
2. 如乙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的事项执行,甲方和担保人有权责令乙方改正和消除影响。

四、其他
1. 本协议自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2.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和担保人各执一份。
3. 学校根据校规校纪对责任人做出相应的处理。
4. 将甲方责任人换出乙方所在宿舍。

在写协议时,我想到其他条款中的内容如果不满足,我们没有相关的反制手段,所以在写第二点第4条时,我增加了这一条款的生效条件赔偿和本协议中其他条款处理到位并得到乙方认可后,并且把限制传播的时间限制在了本协议签署之前即4月1日之前。

虽然这么写的,但我们开始在这一段时间内也是对此事限制传播的。赔偿也很快到位。据当天下午辅导员汪瑾斌的反馈,B也承认了盗窃的事实,金额也对的上。

我们出于保护B为目的做出了这些让步,可能给某些人造成了我们比较好拿捏的错觉,也给之后事情的发展埋下了隐患。

变故

4月1日晚,当时我还在实验室,我看到我们一个室友发了一个聊天截图在我们寝室群中,大意是:另外一个寝室的一个人上学期丢了一个红包,寒假就怀疑是B所为,但B没有承认。31日晚上,这位同学也被发了?,然后在我们的事件后,怀疑也是B所为。

当时,我们寝室就把这个情况反馈给了辅导员汪瑾斌,辅导员汪瑾斌叫我们不要告诉那位同学我们寝室是偷盗事件,而是由于寝室关系问题导致B搬出去。这一段通话录音的语音转文字版本见:https://github.com/Longhao-Chen/whisper-model-test/tree/master/202404012053

另外一个寝室的那位同学打电话跟辅导员汪瑾斌说这件事情,辅导员汪瑾斌也解释说我们寝室是由于寝室关系问题导致B搬出去的,并指出他这个没有证据。这一段通话录音的语音转文字版本见:https://github.com/Longhao-Chen/whisper-model-test/tree/master/202404012115

后来,辅导员汪瑾斌又一次打电话给我们要求对此事保密,这一段通话录音的语音转文字版本见:https://github.com/Longhao-Chen/whisper-model-test/tree/master/202404012131

B的母亲闯入寝室事件

在4月4日早,我和室友还在床上睡觉,突然听到开门声,然后B的母亲走了进来。她把我们从床上叫了下去,我意识到情况不对,启动了录音。
当时主要意思是:

  1. 希望我们能够重新签署一份协议,把协议中的盗窃改成其他字眼。
  2. 对盗窃的金额有异议。

我们严正拒绝了第一个请求。

当天下午,B的母亲又来到了寝室,并且还带来了一堆的水果、零食之类的,再次进行尝试,被我们拒绝。我们也明确表示不收这些物品,之后也及时向辅导员汪瑾斌汇报了这个情况。

收协议事件

4月10日,我们准备去拿赔偿的物品,辅导员汪瑾斌给我们一个室友发信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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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你们把协议带过来统一放我这里,以防丢失和泄漏。你们有需要的时候随时找我拿。

我们当然没有同意,其中一个室友还与辅导员汪瑾斌发生了冲突。这个全程也是有录音的,后面有时间我会放出来。

再一次敷衍另外一个宿舍被盗的同学

就在4月10日在我们走后,辅导员汪瑾斌把另外那个宿舍被盗的同学及其一个室友叫到了办公室进行谈话,这个谈话也是有全程录音的,这一段录音的语音转文字版本见:https://github.com/Longhao-Chen/whisper-model-test/tree/master/202404101416

大意为:说B偷东西这个事情是无凭无据的,不能去乱说,是在造谣,B最近没来上学的原因是后面要出国。至于丢的钱就算了,就当做是花钱买个教训, 然后也强调了这个事情也不要到处讲,要控制住影响。

B毫无征兆回校

4月15日,据同学反馈,B返校了,并且已经开始阳光长跑,我们宿舍三个人没有一个人被通知这件事情。我们一个室友立即向辅导员汪瑾斌质询了这件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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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室友:汪老师,我刚刚在阳光长跑的时候看见B了,就想来向您问问具体情况
辅导员汪瑾斌:嗯
我室友:就是他的相关医院检查报告已经显示没有问题了吗
辅导员汪瑾斌:电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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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室友:汪老师,三天时间后没有处分通知,我们就直接去向学院上面联系了。
辅导员汪瑾斌:嗯
辅导员汪瑾斌:明天正好学院有会议,我也要再反馈一下,我真的也被你们几方弄得有些疲疲了,到时候要是没结果或者结果,你们就都按照自己途径去处理了,能协调到这样我也尽力了。

然后电话里说从来没说过要给处分和休学这件事情。这让我们觉得这个事情非常没有诚意,便把整个事情的经过以及相关在证据在班里面进行了共享。

4月16日,B返校上课。

当天中午,我给辅导员汪瑾斌施压,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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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的事情我刚才听说了,来了都不告诉我们一声,这个太没诚意了。

从4月1日到现在已经16天了,为了加快效率,从北京时间今天中午12点开始,在合理的处理结果出来之前,每过24小时,所有视频、录音等证据就会以CC SA的方式多授权给一个人。

现在距离第一个人被授权还有23个小时。

CC SA授权协议:
您可以自由地:
共享 — 在任何媒介以任何形式复制、发行本作品 在任何用途下,甚至商业目的。
演绎 — 修改、转换或以本作品为基础进行创作 在任何用途下,甚至商业目的。
只要你遵守许可协议条款,许可人就无法收回你的这些权利。

惟须遵守下列条件:
相同方式共享 — 如果您再混合、转换或者基于本作品进行创作,您必须基于 与原先许可协议相同的许可协议 分发您贡献的作品。
没有附加限制 — 您不得适用法律术语或者 技术措施 从而限制其他人做许可协议允许的事情。

当然,后面我觉得这样不妥,将授权协议改成了CC BY-NC-SA

当天下午,我的另外两个室友决定向院里面的领导反应这个事情,因为我当时有事,没有到达现场。

当时与我们谈话的是院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张君辉,整个谈话过程均有录音。在谈话开始时,他叫来了辅导员汪瑾斌。这一段录音的语音转文字版本见:https://github.com/Longhao-Chen/whisper-model-test/tree/master/202404161453
大意是:休学没有权力让他休学,处分还在走流程,在我们的再三要求下,才给出一个月内给出处分的承诺。并且在最后再次强调我们公开是违反协议的行为,是违法行为,人家可以来告我们。

事实上,学生手册第八章第三十三条第三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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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其他特殊原因,本人申请或学校认为应当休学的,应给予休学。

处分下达,但远未达到校纪校规的要求

5月6日,我的一个室友受到了辅导员汪瑾斌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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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分文件下来了,你们今天可以找我看。

这里先补充一些背景,我们学校的学生手册规定,处分由轻到重分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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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严重警告
记过
留校察看
开除学籍

也规定了:对于盗窃且金额达到立案金额以上的,给予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处分。


5月6日下午下课后,我们去看处分文件。处分只是一个严重警告,处分期半年,我当场提出异议,并指出这不符合规定。辅导员汪瑾斌反驳我说:我给你讲,这个东西不是我说的,也不是哪个人说的。你明白吗?而且这个处分是针对这个学生的。如果这个学生认为这个事情不符,或者这个处分过重或者过轻,他可以申诉。然后辅导员汪瑾斌转身就走了。


于是我们打算采取下一步措施